金华一小伙偷走失主自行车,失主:人要走正道,你不要放弃自己 聚焦
“小王(化名)在你厂里工作如何?”近日,金华市婺城公安城北派出所民警董菁菁,给1个月前案件的失主叶女士打去回访电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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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小王,是半个多月前偷走叶女士自行车的人。
4月19日,董菁菁在所里值班,一个瘦小伙踌躇着走向他,低头轻声道:“警察叔叔,我偷了东西,你们把我抓起来吧……”顺着他手指向的地方,是一辆自行车。
这个人就是小王,今年19岁,从小跟爷爷奶奶在重庆老家生活。3月底,他来到金华,想出来赚钱养家,但一直没找到工作,“可能我年纪小,没有工作经验。”所剩无几的他在网吧过夜,卖掉手机,风餐露宿几天后,发现路边有辆自行车,便鬼使神差地骑走了车。“越骑越愧疚,就来派出所了……”
董菁菁肯定了小王渴望改过自新的态度,并教育他: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已构成盗窃违法行为;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,依法可从轻处罚。
“对他教育的意义重于惩罚。”董菁菁和失主叶女士讲了事情原委。叶女士非常认同从宽处理的建议,对小王说“人要走正道,你不要放弃自己……”
考虑到有投案情节,且案值较小,加上小王取得了失主的谅解,按照柔性执法、轻微不罚的原则,依照法律流程审批后,婺城警方对小王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。
结案的时候,叶女士意外地提出来:“如果他不怕吃苦,可以去我的厂里上班,我们提供食宿。”
原来,叶女士办有一个工厂,听董菁菁介绍小王的身世,很同情,也觉得小伙子本质也不错。
没想到,小王却拒绝了这个提议。为啥呢?趁着请小王吃饭的时机,董菁菁和他边吃边聊。“怕自己干不好,让她失望……”小王说道。
董菁菁宽慰加鼓励,“走,我带你去理个发,一切从头开始!”叶女士也提前给小王准备了生活用品和衣物,这下,小王接受了叶女士的好意。
在回访中,叶女士告诉董菁菁,小王工作认真,与同事相处融洽,请他们放心。(潮新闻共享联盟·婺城周金权记者陆欣)